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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隆德:抓出“三硬核” 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稿件来源:隆德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2-24 10:31:29

  隆德县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聚焦巡察质效,以有力举措抓出“三硬核”,巡深问题、改出实效、形成震慑,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建制度、强保障,流程规范“硬核”化。隆德县对标对表,结合实际,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坚持在巡察中规范流程、在提升中建立制度。一是抓“流程”,在巡察各环节管理上建制度、强规范。建立“1234”巡察工作机制,即:建立一套巡察制度,落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报告和主要负责人抓落实整改报告二个报告,抓好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建立发现问题、移交问题、整改问题、督办问题四本台账。二是抓“协作”,注重协作抓联动,促进贯通融合。制定《县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室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等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等10个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抓“制度”,扎牢制度笼子,为巡察规范化建设保驾护航。制定《关于选派新提拔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县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村(社区)延伸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巡察问题底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制度52项,在巡察工作中让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创方式、抓实效,巡深问题“硬核”化。巡察方式多不多,方法活不活,是决定巡察发现问题质量高不高的直接因素,隆德县为破解瓶颈制约,不断拓宽创新巡察方式方法。一是在隶属关系上“上”“下”延伸。巡察前通过召开巡察情况通报会,向纪检、组织、信访、审计、政法、财政等相关部门发函征求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意见,收集舆情,综合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情况,并交相关巡察组分析研判。二是在时间跨度上“前”“后”延伸。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群众利益及贪污、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资金等“微腐败”问题不设时间限制,向前追溯至事发时间,以突出问题导向倒逼各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现形露馅”。三是在调研对象上“左”“右”延伸。聚焦职能责任,选择行业相近、业务相连、职责有交集的单位进行延伸巡察。如,在巡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时,选择县内各医疗机构和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通过看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了解医保局党组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问题,通过走访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看医保局党组在宣传医保政策方面存在的短板。精准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盯问题、抓整改,问题整改“硬核”化。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的效果还要坏。为此,隆德县牢牢把握巡察整改这一关键环节,紧盯问题整改。一是把抓整改与深化改革相结合,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发展动能加速释放。以巡察整改为动力,2021年推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完善长效机制6个。二是把抓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管党治党更加严格,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县委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针对巡察发现的“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强化压力传导,增强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把抓整改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战斗堡垒更加坚强,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着力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不断提升组织力,助推农村基层党建“6322”工程、机关党建“三强九严”等工程深入实施。

  截至目前,十四届县委共完成67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发现问题925个,整改率达99.2%,推动被巡察单位修订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251项,内部问责干部6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收缴违规违纪资金101.8616万元。通过深挖问题、狠抓整改、健全制度,使一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落实政策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了根治,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实硬,进一步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剑”震慑作用。(隆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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